失信被执行人 |
射阳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86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924民初2633号 |
案号 |
(2019)苏0924执14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射阳汇通国际汽贸城管理有限公司与射阳县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租用合同;二、射阳县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射阳汇通国际汽贸城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物业费、照明费合计106436元;三、驳回射阳汇通国际汽贸城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29元,公告费600元,合计3629元,由射阳县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4-18 |
发布时间 |
2019-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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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薇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24088650664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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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射阳经济开发区汇通汽贸城A8区104-108、150-153、153-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