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叶县汇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0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卫民初字第100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卫执字第005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亚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牛套赔付各项损失581866.05元。被告胡大伟、被告叶县汇源出租车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5-12-01 |
发布时间 |
2016-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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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2670052547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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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叶县东环路与叶廉路交叉口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