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献县高效砼外加剂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16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929民初2943号 |
案号 |
(2020)冀0929执10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献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献县高效砼外加剂有限公司、丁国潮、丁国涛、史秀然、唐淼、刘信奎、刘杨分期偿还原告河北献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822000元(2019年1月4日前偿还300万元,2019年9月13日前偿还100万元,2020年1月24日偿还100万元,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1822000元); 二、被告献县高效砼外加剂有限公司、丁国潮、丁国涛、史秀然、杨淼、刘信奎、刘杨于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48元及剩余利息(自2017年3月22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 三、案件受理费62059元减半收取的31029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全部由被告献县高效砼外加剂有限公司、丁国潮、丁国涛、史秀然、杨淼、刘信奎、刘杨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献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史清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9601631297Q |
登记机关 |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献县南河头乡北单桥(城南4公里106国道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