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合江县鼎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39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522行审25号 | 
| 案号 | (2019)川0522执630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执行四川省合江县国家税务局江北税务分局作出的泸合国税江通[2017]177号《税务事项通知书》;二、被执行人合江县鼎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履行泸合国税江通[2017]177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所确定的义务,缴纳税款23209.83元及滞纳金(滞纳金从2017年8月16日起,每日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计算); 三、被执行人合江县鼎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19-03-22 | 
| 发布时间 | 2019-04-29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罗太洪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22678398761B |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榕山镇联榕坝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