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万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5********63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725民初3842号
案号
(2020)豫0725执21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韦万啟自愿于2019年11月20日前支付原告运输费2000元,于2019年12月20日前支付原告运输费2000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原告运输费2000元,于2020年2月20日前支付原告运输费2000元,于2020年3月20日前支付原告运输费2000元; 二、如果被告韦万啟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红星有权要求被告韦万啟一次性履行剩余全部欠款;三、原被告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