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林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3********5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126民初1854号 |
案号 |
(2020)桂0126执22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林斌向原告韦宁平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二、被告黄林斌向原告韦宁平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30000元为基数,从2014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三、驳回原告韦宁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