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浮凯旋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78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云城法民二初字第466号 |
案号 |
(2016)粤5302执11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云浮凯旋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196879元和利息(利息从2015年1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清款日止)给原告程文彪。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902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451元(该款原告程文彪已预交),由被告云浮市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119元,原告程文彪负担33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10-19 |
发布时间 |
2017-0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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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莫奕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300617854380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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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浮市云城区建设北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