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浮凯旋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78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53民终185号 |
案号 |
(2017)粤5302执9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云安区东泓石材厂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返还借款本金29000000元并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截止2016年1月11日,利息897140.8元;自2016年1月12日至实际清偿日,以年利率11.76%计算利息及逾期利息)。二、限被告云安区东泓石材厂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支付律师费150000元。三、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对被告云安区东泓石材厂提供抵押、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建设北路11号银禧商业城第二层西边、第二层东南边、第十四层1401、1402、1403、1404、1405、1406、1407、1408、1409、1410、1411、1412、1413、1414、1415、1416、1417房、第十六层1601、1602、1603、1604、1605、1606、1607、1608、1609、1610、1611、1612、1613、1614、1615、1616、1617房的房地产(粤房地权证云字第0000024804号、0000024809号、0000027504号、0000027505号、0000027507号、0000027511号、0000027514号、0000027517号、0000027518号、0000027520号、0000027521号、0000027523号、0000027526号、0000027533号、0000027541号、0000027546号、0000027552号、0000027553号、0000027555号、0000027412号、0000027414号、0000027415号、0000027417号、0000027418号、0000027420号、0000027423号、0000027426号、0000027427号、0000027428号、0000027429号、0000027430号、0000027431号、0000027432号、0000027433号、0000027441号、0000027445号)在29000000元范围内就被告云安区东泓石材厂上述第一、二项债务优先受偿。三、被告邓子胜、古伙群对被告云安区东泓石材厂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9201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共197018元,由被告云安区东泓石材厂、云浮凯旋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邓子胜、古伙群共同负担。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已预交该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9-04 |
发布时间 |
2017-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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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莫奕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300617854380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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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浮市云城区建设北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