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德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1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812民初1743号 |
案号 |
(2016)鲁0812执19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德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欠原告兖州市大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剩余本金950000元,于2016年7月31日前偿还100000元,2016年8月31日前偿还100000元,2016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00元,2016年10月31日前偿还200000元,于2016年11月30日前偿还200000元,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250000元;利息以借款本金950000元为基础,按月利率1.8%自2015年12月20日计算至偿还之日;被告曲阜市鑫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兖州市宏宇灶具商行、胡颖、冯茜、胡传德、张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4070元,减半收取为7035元,由七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1-16 |
发布时间 |
2016-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82738189452H |
登记机关 |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兖州经济开发区(红庙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