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阴洋马大酒店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64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281民初10122号
案号
(2018)苏0281执38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江阴洋马大酒店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江阴市澄南恒兴蔬菜摊货款270946元,同时支付该款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马利中对江阴洋马大酒店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江阴市澄南恒兴蔬菜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60元,财产保全费2020元,公告费460元,合计8340元(江阴市澄南恒兴蔬菜摊已预交),由江阴市澄南恒兴蔬菜摊负担907元,由江阴洋马大酒店有限公司、马利中负担7433元(江阴市澄南恒兴蔬菜摊同意其预交的费用中应由江阴洋马大酒店有限公司、马利中承担的部分由江阴洋马大酒店有限公司、马利中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江阴市澄南恒兴蔬菜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6-21
发布时间
2018-07-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马利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34646921X4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阴市迎宾路22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