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临沂鑫大江饲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3********JW3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7民初3912号 |
案号 |
(2020)鲁1327执20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临沂鑫大江饲料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李红英货款422411.7元,偿还方式为于2020年8月23日前偿还货款100000元,于2020年9月23日前偿还161205.85元,于2020年10月23日前偿还161205.85元;如被告临沂鑫大江饲料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偿还,则原告李红英有权就剩余全部货款主张执行,并由被告临沂鑫大江饲料有限公司赔偿给李红英违约金2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3818元,保全费2632元,由被告临沂鑫大江饲料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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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彩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27MA3Q2GJW3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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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