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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德兴市银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厚福国际大酒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08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赣1181民初771号
案号
(2019)赣1181执1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余厚福、被告德兴市银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厚福国际大酒店于2018年2月10日前向原告崔彦青支付本金20,000元;2018年6月18日前向原告崔彦青支付本金300,000元;2019年2月4日前向原告崔彦青支付本金380,000元和294,000元利息(2015年9月29日至2017年6月29日按月利率2%计算)。二、如到期不能支付,起诉至执行之日的利息按剩余本金的月利率2%计算。案件受理费6999元(已减半),由被告余厚福、被告德兴市银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厚福国际大酒店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9-02-15
发布时间
2019-05-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8155087014X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德兴市银城镇银山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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