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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雪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202********06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271民初1366号
案号
(2020)甘0271执24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陆雪梅于2020年7月31日支付张玉、杨琨、杨阳运费69800元。如到期未支付,则陆雪梅支付张玉霞、杨琨、杨阳违约金4500元;二、双方当事人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682元,减半收取计1341元,由陆雪梅负担940元,张玉霞、杨琨、杨阳负担40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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