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厦门源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47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730民初1820号 |
案号 |
(2020)黔2730执8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厦门源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贵州研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货款91 622.5元及违约金28 839.15元,并从2019年8月12日起以28 839.15元为基数按日1.5‰向原告贵州研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1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洪友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2664735907J |
登记机关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洪塘路1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