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山尚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20********GL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2071民初24118号 |
案号 |
(2019)粤2071执56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进度款577500元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为38349.32元(以375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年11月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3月30日止的利息为人民币25283.85元;以2025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年11月2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3月30日止的利息为人民币13065.47元;暂计总38349.32元);2、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质保金67500元及利息暂计为1321.31元(以675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10月1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3月30日止的利息为人民币1321.31元)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5256元;5、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上述暂计人民币 689926.6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发布时间 |
2019-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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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陀星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4X0FGL9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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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中山市坦洲镇环市南路96号俊和闲庭1幢一层10-13卡、二层1-3卡、2幢一层14-17卡、二层4-5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