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罗党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481********26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481民初649号 |
案号 |
(2020)陕0481执7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南博亚、罗党军共同清偿原告兴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99970元,借期内利息54595.58元(截止2020年6月16日),自2020年6月17日起,以299970元卫本金,按月利率13.06245‰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支付至本金清偿完毕时止;2、原告兴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被告南博亚所有的位于兴平市西城区酶制剂厂南起6排一处房产(兴房权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