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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202********0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271民初5644号
案号
(2020)甘0271执27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白钢偿还原告曹云鹏借款15800元,被告白钢于2019年11月开始,每月28日前偿还原告曹云鹏借款1000元,直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白钢支付原告曹云鹏利息(以本金15800元计算,自2018年8月15日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三、若被告逾期不能履行以上任何一笔给付义务,则原告可就被告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95元,减半收取计97.5元,由被告白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9-09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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