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乐帮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MC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1302民初7496号 |
案号 |
(2018)苏1302执46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乐帮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黄瑞林所有的苏NE2780号车辆;二、被告江苏乐帮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黄瑞林财产损失8000元;三、驳回原告黄瑞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50元,由被告江苏乐帮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9-21 |
发布时间 |
2019-0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苏1302执4624号 |
立案日期 |
2018-09-21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75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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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荣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MA1MCCKM4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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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35号/1/1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