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长进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82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04民初3032 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357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以4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从2015年1月7日起计付至实际还清日,暂计至2020年10月12日利息为5616000元。) 2.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律师费25000元。 3.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以9566333.33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自2020年9月15日起暂计至2020年10月12日为46875.03元,实算至被执行人实际履行之日止。 4.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以上第1、2、3项合计9687875.03 元(暂计至2020年10月12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严子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08258082P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83号A栋205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