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中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32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205民初2177号 |
案号 |
(2018)豫0205执9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开封市欣诚商贸有限公司付给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本金6000000元、利息29382.5元、罚息80302.41元,共计6109684.91元。并支付自2018年3月6日起至还清本息之日止的利息和罚息;被告楚玉娥、张震耆、河南省中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二、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有权在被告开封市欣诚商贸有限公司上述欠款范围内,就被告河南省中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原告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账号259800704434)里的保证金优先受偿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对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545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9500元,由被告开封市欣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10-16 |
发布时间 |
2019-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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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建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93242383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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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2号楼5层51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