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54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9917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198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1617679】。一、被告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惠州新力达电子工具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30144元及利息(以人民币230144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惠州新力达电子工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496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750.72元,共计人民币4246.72元。由原告负担 人民币246.72元,由被告负担人民币4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海添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65471989Q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罗租工业大道2号C栋三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