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柯成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3********61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904民初2962号 |
案号 |
(2020)粤0904执15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柯成东确认尚欠原告靖增森13万元借款本金,并定于2018年10月23日偿还2万元,于2018年11月20日前偿还3万元,于2018年12月20日前偿还13000元,于2019年1月20日前偿还13000元,于2019年2月20日前偿还13000元,于2019年3月20日前偿还13000元,于2019年4月20日前偿还13000元,于2019年5月20日前偿还15000元。如果被告有任意一期不按时还钱,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余下的全部欠款。二、案件受理费1450元,由被告柯成东负担。以上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