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62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402民初1384号 |
案号 |
(2017)鲁1402执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付擎2013年9月30日签订的牡丹购车专用卡分期付款还款合同。二、判决被告付擎、宁竹妹共同偿还所欠原告借款本金543064.66元及截至2016年4月5日的利息63687.29元。被告付擎、宁竹妹共同偿还2016年4月6日后的利息、滞纳金(利息计算自2016年4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自2016年4月6日起按照每月500元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三、被告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对被告付擎所欠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及滞纳金承担连带责任。四、原告对被告付擎所有的鲁NES255号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9868元,由被告付擎、宁竹妹、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3-23 |
发布时间 |
2017-09-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长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706208516D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27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