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中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24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丰民初字第1248号 |
案号 |
(2015)丰执字第01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桂可其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泉州市闽侨实业典当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及截至2013年5月30日的综合费用40.46万元,并按月21‰计付自2013年5月3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止的综合费用; 二、被告上海桂可其实业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债务时,原告泉州市闽侨实业典当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上海桂可其实业有限公司质押的财产(总重为1164.663吨的安阳产线材)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财产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被告钟桂铃、上海侨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中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桂可其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海桂可其实业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5-07-29 |
发布时间 |
2015-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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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鼎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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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国宾路36号1902-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