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呼图壁县金信银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31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2323民初2434号 |
案号 |
(2019)新2323执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新疆腾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王天辉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20900元,合计220900元,于2018年5月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18050元,于2018年11月8日偿还剩余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2850元;二、案件受理费2465元(已减半收取)、邮寄送达费133.20元,合计2598.20元,由被告新疆腾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2018年5月8日前与上述案件款一并给付原告王天辉;三、被告呼图壁县金信银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前向原告王天辉支付借款利息3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1-06 |
发布时间 |
2019-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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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任志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23053170898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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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和庄路21号(二街13产区2院1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