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志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2********1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722民初967号 |
案号 |
(2020)云0722执4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永胜嘉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志祥、欧阳建国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元,并支付自2014年12月2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