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胡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21********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121刑初78号 |
案号 |
(2020)鄂1121执恢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程晓华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肖鹏飞缴纳罚金31万元;被执行人张小龙缴纳罚金9万元;被执行人林毫缴纳罚金10万元;被执行人曹云缴纳罚金10万元;被执行人胡亮缴纳罚金10万元;被执行人王飞缴纳罚金10万元;被执行人陈建国缴纳罚金4万元;被执行人江全缴纳罚金0.5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团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