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吉安市恰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5GF**** |
执行依据文号 |
仲裁裁决书 |
案号 |
(2018)赣0802执13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申请人吉安市恰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周仁华、聂亚典共同向申请人朱李明一次性支付人民币88659.1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7-17 |
发布时间 |
2018-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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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仁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02MA35GF6P8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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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北门街旧城改造51幢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