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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邯郸市高开锦源纺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41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临民初字第01566号
案号
(2018)冀0423执恢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邯郸市锦茂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海霞、杨美珍借款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从2015年1月2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计算时扣除已给付的10万元利息。二、被告邯郸市高开锦源纺织有限公司、张合永、梁俊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财产保全费3020元,共计11820 元,由被告邯郸市锦茂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8-06-08
发布时间
2018-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昝文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邯郸开发区东区(规划)南三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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