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陈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8********2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328民特93号 |
案号 |
(2020)黔0328执18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贵州方波圆五谷香饮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小安、申请人陈波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吴福永货款17969元。二、申请人贵州方波圆五谷香饮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小安、申请人陈波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申请人吴福永货款1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