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润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4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6民终1310号 |
案号 |
(2018)苏0682执39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南通润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前一次性给付芜湖和齐模具有限公司3万元,此款由南通润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汇款至芜湖和齐模具有限公司的银行账号(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账号:20000259049510300000155)二、南通润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如到期未足额给付,则自愿额外承担1万元违约金,芜湖和齐模具有限公司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四、一审案件受理费414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140元减半收取2070元,合计6210元由芜湖和齐模具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7-27 |
发布时间 |
2018-1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兰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2675480292C |
登记机关 |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如皋市城北街道花市北路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