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泸州好时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27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0504民初256号 |
案号 |
(2019)川0504执10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泸州龙马潭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泸州好时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签订的龙农商公司部公借(2014)000001号《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二、被告泸州好时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前归还原告泸州龙马潭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万元并从2015年9月21日起按《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罚息和复利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三、被告岑文杰、吴美芬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原告泸州龙马潭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抵押物位于合江镇临港工业园区(张湾)土地〔合国用(2014)第011126号〕享有优先受偿权;五、原告泸州龙马潭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1800元,本院减半收取559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60900元,由被告泸州好时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岑文杰、吴美芬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6-17 |
发布时间 |
2019-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案号 |
(2019)川0504执102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7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090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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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岑文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2257277313X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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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合江镇明家坝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