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长纳隧道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47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7民初7366号 |
案号 |
(2020)沪0117执7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长纳隧道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上海海格威流体连接件有限公司货款56,468.30元,此款被告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2020年9月15日支付16,468.30元;若被告未按约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一并执行,且被告应另行偿付原告违约金5,000元; 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三、双方之间对本案无其他争议; 四、案件受理费1211元,减半收取,计605.50元,由被告上海长纳隧道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此款被告应于2020年9月15日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0747863763 |
登记机关 |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厍路161号93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