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毕节格奥雷内外饰件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96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民初255号 |
案号 |
(2020)黔0502执39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毕节格奥雷内外饰件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0年7月7日之前支付工程款338,831.59元,逾期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2019年12月10日)起至支付完毕之日利息,被告毕节格奥雷内外饰件有限责任公司付款前原告应向被告出具金额为335,098.36元的发票,被告见发票付清款。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23.00元,由被告毕节格奥雷内外饰件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伟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000996761573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发区小坝镇中屯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