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范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82********47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214民初10572号 |
案号 |
(2020)鲁0214执2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如下:1、被告宋修武欠原告购车款43794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被告范凯、被告逄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案件受理费3934.5元,保全费2720元共计6654.5元由所有被告承担,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给烟台开发区宏通机械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