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绍兴黄越家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6********GM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722民初3358号 |
案号 |
(2020)皖0722执12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枞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4一、被告绍兴黄越家纺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泰阳织造科技有限公司货款85000.5元,并从2019年10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给付欠款利息;二、驳回原告安徽泰阳织造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51元,安徽泰阳织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51元,绍兴黄越家纺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枞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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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春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21MA288TGM2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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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32号西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