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83********37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983民初3984号
案号
(2020)鲁0983执16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高令宝、田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8600元;二、被告高令宝、田华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截止2019年11月4日利息117641.2元,自2019年11月5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本金58600元,按月利率18.14115(12.0941×150)计算】:三、被告高令宝、田华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12000元:四、驳回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丁法军、王宗法、魏传征的诉讼请求:五、驳回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