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邓惠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419********24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3民初24477号 |
案号 |
(2020)京0113执70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邓惠燕给付原告北京信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物业费170 73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二、被告邓惠燕向原告北京信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缴纳物业费的违约金97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三、被告邓惠燕向原告北京信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