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石市龙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54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鄂黄石港民初字第0005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鄂0202执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市黄石港区法院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石市龙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乔頔人民币142,941.89元。案件受理费4,345元,由原告乔頔负担700元,被告黄石市龙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3,64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6-03-24 |
发布时间 |
2016-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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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卫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200615440926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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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北省黄石颐阳路5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