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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章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5********39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825民初1348号
案号
(2020)皖0825执13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章应于2020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朱书林借款本金50000元,并自2019年2月5日起按月利率1.5%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为止。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李章应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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