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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全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02********10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302民初9719号
案号
(2019)苏1302执15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中民普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汪海涛4707762.27元及逾期违约金(以4707762.27元为基数,从2018年10月3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开封中民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刘全林、刘遂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实际清偿后向被告中民普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追偿。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336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28360元,由被告中民普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开封中民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刘遂林、刘全林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3-28
发布时间
2019-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1302执1569号
立案日期
2019-03-28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73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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