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庆阳璟华伟业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67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102民初1201号 |
案号 |
(2020)冀1102执22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庆阳璟华伟业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衡水朋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价款661940元及违约金8938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5657元,由被告庆阳璟华伟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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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027076773202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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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中街2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