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罗辉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7********44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3429民初14号 |
案号 |
(2020)川3429执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布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罗辉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周冰加工承揽费155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6500元。案件受理费4532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布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