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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秦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112********1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天民四初字第310号
案号
(2020)鲁0105执恢4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秦博所欠原告借款239000元,被告秦博于2015年7月14日前偿还6万元,自2015年8月起至2015年12月止,于每月28日偿还原告借款3万元,余款29000元于2015年1月28日前还清。二、如果被告秦博未能按期足额偿还上述款项,需另行向原告马亚麟支付赔偿款5000元整。原告马亚麟可就全部借款与赔偿金一并申请执行。三、原告马亚麟与被告秦博基于本次民间借贷纠纷,别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4410元,减半收取2205元,被告秦博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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