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赤壁市达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MY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402民初3473号 |
案号 |
(2019)苏0402执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赤壁市达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黄山市屯溪区明清居红木家具经营部让利奖励款351452元。二、原告黄山市屯溪区明清居红木家具经营部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三、如被告赤壁市达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还款协议,则原告黄山市屯溪区明清居红木家具经营部有权要求被告赤壁市达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按照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6月9日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并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6572元,减半收取3286元,由被告赤壁市达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黄山市屯溪区明清居红木家具经营部。五、被告宋晓东对上述协议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1-14 |
发布时间 |
2019-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晓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00MA1MYLAA7M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赤壁市中伙镇光谷工业园102室(元其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