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绍兴富鑫元纺织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95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603民初10813号 |
案号 |
(2020)浙0603执50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柯桥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绍兴富鑫元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绍兴曼臻纺织品有限公司货款589930.81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10月9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损失,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陶吉生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绍兴曼臻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绍兴富鑫元纺织品有限公司、陶吉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11688元,减半收取584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4464元,合计10308元,由原告绍兴曼臻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2598元,被告绍兴富鑫元纺织品有限公司、陶吉生负担7710元,被告应负担部分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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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钱强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02699543585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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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33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