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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利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723********00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931民初569号
案号
(2020)晋0931执4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利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乔奋玲人民币100000元。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600元,两项合计2900元,由被告王利兵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德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8-28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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