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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智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2********0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晋0522民初904号
案号
(2020)晋0522执10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被告白智峰、原聪梅归还原告贺向东2017年6月15日之前的本息290,000元,并按月利率1.5%支付剩余本金自2017年6月16日起的逾期利息。具体支付方式为2017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之后每月支付10,000元,直到还清为止。二、其他事项双方互不追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5-26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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