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蒙自市大耀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46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屏民二初字第91号 |
案号 |
(2017)云2523执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屏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224022.69元及利息。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告申请人支付律师代理费10000元。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告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5740元。四、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告申请人以折价,或者拍卖抵押物、变卖所得交款优先受偿。五、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7-02-28 |
发布时间 |
2017-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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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普永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522054696672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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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蒙自市护国路延长线银龙新苑小区A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