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姜云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24********55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221刑初106号 |
案号 |
(2020)黑1221执6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望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一。被告姜云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二、责令被告人姜云杰退赔被害人梁金香人民币十三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望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